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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台南分部

住宿申請及資訊

  • 更新日期:112-12-27
  • 發布單位:總管理中心
【公告】大專院校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
113年2月起實施「大專院校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」
行政院租屋補助校舍方案
自113年2月起(即112學年度第二學期),住宿費總額將直接扣除5,000元後鍵入學雜費系統,經濟弱勢者則扣除7,000元(須提供證明)。
 
推動理念
  • 教育部為減輕學生校內住宿負擔,支持青年專心就學,考量目前「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」額度、校內外住宿的價差,以及配合學校採學期制收取宿舍費等,規劃補貼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費用,預計自113年2月起實施。
補貼原則
  • 「一般身分」住宿生:每名每學期以補貼5,000元為原則;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5,000元者,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。
  • 「經濟弱勢身分」住宿生:針對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身分者每名每學期以補貼7,000元為原則;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7,000元者,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。*請留意,本校已有低收入戶生住宿費減免方案,只能擇一
補貼對象
  • 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「入住學校宿舍」學生都可以獲得「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」補貼,延修生及七年一貫制亦屬補貼範圍。
  • 境外學生如具本國籍者,可依學生申請給予補助。 
  • 公費生因涉及原補助公費生機關認定,故仍請各校逕詢相關機關。 

相關問題
  • 學生無法同時申請校內住宿費補貼與校外租屋補貼,如有誤同時申請補助之現象,政府會追回補貼款。
  • 學生如於學期中退宿,其住宿費與補貼費用會依照比率扣減。
  • 學生如同時於多個校區申請校內住宿,其補助總額仍為5,000元/學期,經濟弱勢生為7,000元/學期。
  • 聯絡人: [ 陳小姐 abus_mahasan@nycu.edu.tw 06-303-2121 #5785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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